公共场所环境污染与癌症

公共场所是一类由人工建成的供公众使用的活动空间。这种活动场所空间的共同特点是:在一定的时限内,可同时容纳不同数量的人群从事社会交际活动、文化娱乐活动、商业交易活动和旅游活动。公共场所的环境中有多种污染物危害人们的健康,其中能致癌的物质主要有苯丙芘、氡气、石棉、甲醛等。

    苯丙芘是一种致癌性很强的有机化合物。各种烟尘和烟气中有苯丙芘,香烟烟气中苯丙芘含量比较高,一个40立方米的房间内有三人吸烟时,室内每立方米空气中就含苯丙芘0.05微克。旅店、舞厅、音乐茶座、商场等公共场所空气中的苯丙芘要比室外高2-5倍。这是由于吸烟污染空气所致,由于城市公共场所等环境中苯丙芘浓度高于农村,城市居民每年由空气中吸入的苯丙芘比农村高10倍,因此城市肺癌发病较比农村高3-5倍。目前,我国已规定在娱乐场所内禁止吸烟,许多大型商场为无烟商场。

    氡气是室内最普遍的空气污染物,它是一种具有放射性的气体元素,可引起肺癌。尤其冬天室内温度高于室外,通风情况又不好,氡气含量比较高,公共场所的氡气往往高于家庭,地下公共设施及温泉浴池内的氡气浓度较高,据统计,肺癌中有5分之一的患者是与氡气有关。石棉也是一种致癌物质,主要可以引起肺癌,公共场所建筑材料和用具都有石棉。空气中的细小石棉纤维,可通过呼吸系统和消化系统进入人体。

    甲醛是公共场所常见的空气污染物。甲醛不仅对人的眼睛、鼻子、呼吸道有刺激作用,而且又是致癌物质。低浓度长时间吸收甲醛会引起鼻癌。鼠实验也表明甲醛是一种对人类有潜在致癌性的环境污染物。
发布时间:2011年6月17日 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