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楼等公共场所空气检测

办公楼等公共场所空气检测

一、检测的必要性

办公室、商场、学校、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空气污染情况相当严重,长期处于此环境内的人群,患呼吸系统和神经系统疾病的比例比一般人高出45%。据权威统计,有37.5% 的写字楼空气质量超出标准,而公共场所的超标情况更为严重。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发布的室内环境污染症状主要有以下八个方面:第一,眼睛、尤其是角膜、鼻黏膜及喉黏膜有刺激症状;第二,嘴唇等黏膜干燥;第三,皮肤经常生红斑、荨麻疹、湿疹等;第四,容易疲劳;第五,容易引起头疼和呼吸道感染症状;第六,经常有胸闷、窒息样的感觉;第七,经常产生原因不明的过敏症;第八,经常有眩晕、恶心、呕吐等感觉。如果经常发生以上症状,就要检查一下您的室内环境了。本公司提供权威空气检测,并有效控制空气污染状况。

 

二、检测参数:甲醛、苯、挥发性有机物、氡、氨五项指标。

 

三、检测参数限量标准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必须进行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检测结果应符合以下规定。

污染物            Ⅰ类民用建筑工程       Ⅱ类民用建筑工程

氡(Bq/m3)            ≤200                  ≤400

游离甲醛(mg/m3)      ≤0.08                 ≤0.12

苯(mg/m3)            ≤0.09                 ≤0.09

氨(mg/m3)            ≤0.2                  ≤0.5

TVOC(mg/m3)          ≤0.5                  ≤0.6

四、检测布点要求

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点应按房间面积设置:

房间面积<50m2时,设1个检测点.

房间面积≥50 m2且<100m2时,设2个检测点;

房间面积≥100 m2且<500m2时,不少于3个检测点。

房间面积≥500 m2且<1000m2时,不少于5个检测点。

房间面积≥1000 m2且<3000m2时,不少于6个检测点。

房间面积≥3000m2时,不少于9个检测点。

 

五、空气采样技术要求

 1、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环境污染物浓度现场检测点应距内墙面不小于0.5m、距楼地面高度0.8-1.5m。检测点应均匀分布,避开通风道和通风口。

2、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中游离甲醛、苯、氨、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浓度检测时,对采用集中空调的民用建筑工程,应在空调正常运转的条件下进行;对采用自然通风的民用建筑工程,检测应在对外门窗关闭1h后进行。

3、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中氡浓度检测时,对采用集中空调的民用建筑工程,应在空调正常运转的条件下进行;对采用自然通风的民用建筑工程,检测应在对外门窗关24h后进行。

4、当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的全部检测结果符合本规范的规定时,应查找原因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可进行再次检测。再次检测时,抽检数量应增加1倍。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再次检测结果全部符合本规范的规定时,可判定为室内环境质量合格。

 5、室内空气质量验收不合格的民用建筑工程,严禁投入使用。

 

 六、检测委托程序:可直接通过本公司24小时服务电话:021-68368663、28741600进行委托空气检测,我公司有服务专员安排空气检测服务。

发布时间:2011年7月1日 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