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0325-2020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的公告
公告2020年第46号
现批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25-2020,自2020年8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1.1、3.1.2、3.6.1、4.1.1、4.2.4、4.2.5、4.2.6、4.3.1、4.3.6、5.2.1、5.2.3、5.2.5、5.2.6、5.3.3、5.3.6、6.0.4、6.0.14、6.0.2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同时废止。
本标准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公开,并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0年1月16日
GB 50325-2020《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是强制性的工程验收“红线”,其核心规定确实是关闭门窗 1 小时后进行检测,但这并非为了模拟日常居住,而是为了在相对统一的条件下快速筛查建筑材料和装修工艺是否达标。
一、核心检测条件:为何是"1 小时”?
根据标准第 6.0.19 条规定,采用自然通风的民用建筑工程,检测应在对外门窗关闭1 小时后进行。
- 设定逻辑:这 1 小时模拟的是建筑在短暂密闭后的污染物释放情况,主要目的是控制建筑本体和装修材料的污染释放量,确保工程交付时的基础安全性。
- 温度要求:检测时室内温度应保持在23°C±2°C(即 21°C-25°C),因为温度直接影响甲醛等污染物的挥发速率,统一温度能确保数据可比性。
- 对比差异:这与关注人体健康的推荐性标准 GB/T 18883-2022(要求关闭门窗 12 小时)有本质区别。前者是“工程及格线”,后者是“居住健康线”。
二、污染物限值标准(2020 版最新要求)
GB 50325-2020 将民用建筑分为两类,不同类别的限值要求不同。您作为建材家居从业者,需特别注意Ⅰ类建筑的严格标准,因为这直接关系到住宅、学校等敏感场所的验收。

注:Ⅰ类建筑涵盖住宅、居住功能公寓、医院病房、老年人照料设施、幼儿园、学校教室等;
Ⅱ类建筑涵盖办公楼、商店、旅馆、文化娱乐场所等。
三、执行细节与避坑指南
在实际操作和验收中,除了关注"1 小时”和限值,以下细节同样决定检测结果的法律效力:
- 检测时机:必须在工程完工至少7 天以后,且在家具未进场前进行。若家具已进场,需明确区分污染源。
- 采样点数:
- 房间使用面积<50㎡时,设 1 个检测点;
- 50㎡-100㎡时,设 2 个检测点;
- 100㎡-500㎡时,不少于 3 个检测点。
- 特别规定:对于幼儿园、学校教室、学生宿舍等Ⅰ类建筑,抽检量不得少于房间总数的50%,且不得少于 20 间;总数少于 20 间的应全数检测。
- 空调与新风:若采用集中空调,应在空调正常运转条件下检测;若采用自然通风,则严格执行关闭门窗 1 小时。
- 干扰排除:检测前和检测中,严禁在室内抽烟、做饭或使用香水、清洁剂等化学药剂,以免干扰数据。
四、给您的特别建议
鉴于您身处建材家居行业且关注上海本地标准,需明确:GB 50325-2020 是工程验收的“底线”。虽然它要求关闭门窗 1 小时,限值看似比 GB/T 18883(关闭 12 小时,甲醛 0.08mg/m³)更严(0.07mg/m³),但由于密闭时间短,实际通过难度相对较低。
若您的客户是家庭用户,建议在工程验收合格(满足 GB 50325)后,仍引导其在家具进场、入住前,参照GB/T 18883-2022标准(关闭 12 小时)进行一次健康自查,这才是对居住者真正负责的做法。
点名称 → 查看文本 / 下载 PDF(免费) GB 50325-2020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

-
GB/T 17226-2017《中小学校教室换气卫生要求》
一、标准基础档案
标准全称:GB/T 17226-2017《中小学校教室换气卫生要求》
英文名称:Hygienic requirements of classroom ventilation in middle and elementary school
属性:国家推荐性卫生标准(现行有效,2025 复审确认继续有效)
发布 / 实施:2017-11-01 发布,2018-05-01 实施,替代旧版 GB/T 17226-1998《中小学校教室换气卫生标准》
适用场景:新建 / 改建 / 在用中小学普通教室;中专、职业学校可参照执行;幼儿园无覆盖,需搭配 DB11/T 1744-2020 幼儿园地标使用넶3 2026-06-11 -
GB 18583-2008《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
GB 18583-2008《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发布 / 实施:2008-09-24 发布,2009-09-01 实施,替代旧版 GB 18583-2001 标准状态:现行有效,家装胶水、美缝剂、墙纸胶、木工胶强制执行
넶6 2026-06-09 -
GB/T 33017.5-2017《高效能大气污染物控制装备评价技术要求 第 5 部分:空气净化器》
GB/T 33017.5-2017全称是《高效能大气污染物控制装备评价技术要求 第5部分:空气净化器》,是我国针对高效能空气净化器的推荐性评价国家标准,2017年发布并实施。
넶14 2026-06-05 -
HJ 533-2009《环境空气和废气 氨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 533-2009《环境空气和废气 氨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是一项由中国生态环境部(原环境保护部)发布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该标准于 2009年12月31日 发布,并于 2010年04月01日 起正式实施。
넶14 2026-06-03 -
“室内空气”检测报告不再盖CMA章
自 2026 年 6 月 1 日起,所有新出具的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报告,一律禁止加盖 CMA(计量认证)印章。室内空气检测项目已正式移出 CMA 资质认定许可清单,不再纳入强制 CMA 管理范围
넶54 2026-06-01 -
GB 18580-2025《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
GB 18580—2025是我国现行人造板甲醛释放限量的最新强制性国家标准,全称《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将于2026年6月1日正式实施,替代GB 18580—2017。
넶33 2026-05-28

